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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施工扬尘防治注意事项,千万要谨记!

发布时间:2022-11-07 15:39:12作者:环泰仪器

注意1——醒目位置要公示
在围挡醒目位置设置公示牌,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举报电话、工期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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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2——施工边界要围挡

主要路段≥2.5米;

一般路段≥1.8米;

围挡底部防溢座≥0.3米;

围挡顶部均匀喷雾、喷淋等。


注意3——车辆驶出要冲洗
车辆驶出前将车轮、车身清洗干净,不得带泥上路;

工地出口外不得有泥浆、泥土和建筑垃圾;

出入口配备车辆冲洗设备和沉淀过滤设施。


注意4——视频监控要联网

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设备;

按规定安装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测设备,保持视频监控设备和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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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5——内部道路要硬化

出入口、材料堆放和加工区、生活区、主干道等区域的地面要硬化,并洒水抑尘等。


注意6——工地垃圾要清运

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以密闭方式及时清运出施工工地;

超过四十八小时未清运的,在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并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


注意7——裸露地面要覆盖

裸露地面要定时洒水,超过四十八小时不作业的,要覆盖;

超过三个月不作业的,要绿化、铺装、遮盖等;

以分段开挖、分段回填方式施工的,对已回填的沟槽采取覆盖、洒水等措施;

路面开挖后未及时回填、硬化的,采取遮盖等措施。


注意8——主体外侧要防尘

脚手架外侧要设置密目式防尘安全网;

拆除时采取洒水、喷雾等措施。


注意9——施工作业要喷湿

土石方、地下工程等易产生扬尘作业时,应采取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

路面切割、破碎、风钻挖掘地面、清扫施工现场等要湿法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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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10——法律“红线”不要碰!


A 施工单位:

未按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罚款50000至100000元;

仍不整改的,停工整治。


B 运输车辆:

违反下面任意一条,则罚款5000至20000元;仍不改正的,禁止上路。

未采取密闭运输、未配备卫星定位装置;

未按照规定的路线、区域和通行时间要求行驶。


C 贮存、装卸易扬尘物料单位,物料堆场,搅拌站等易扬尘企业:

未按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罚款10000至100000元;

情节严重的,罚款50000元至100000元;

仍不改正的,停工或停业整治。


D 绿化作业单位:

未按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责令改正;

仍不改正的,罚款5000至20000元。


E 知错不改,后果严重:

下面这些违反任意一条,拒不改正的,在原处罚基础上按日连续处罚:

建设工程施工未按照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建(构)筑物拆除未按照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易产生扬尘污染的企业、贮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以及物料堆场未按照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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