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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有效覆盖防扬尘污染遭罚,举报人喜获千元奖励!

发布时间:2024-05-31 16:26:18作者:砖瓦界

 某建材公司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案

1、基本案情

根据群众举报,海南省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某建材公司石料加工点进行检查。某建材公司主要从事石料切割加工,检查发现该建材公司石料加工点沉淀池旁裸露堆放的废弃砂土未采取盖棚、覆盖和围挡措施。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某建材公司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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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土未覆盖现场)

2、处理结果

某建材公司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某建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1万元。同时依据《海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第六条第二项的规定,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给予举报人奖励1千元。

3、案件启示

持续加大执法宣传及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是提高群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意愿,也是促进企业环境保护意识的提升。本案发生的主要原因系企业环境保护意识淡薄,大气污染防治日常管理工作不到位,对眼皮底下的环境违法行为视而不见。举报奖励制度是进一步激发群众举报热情的有效手段,随着群众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企业违法的成本也在提高,因此排污企业只有不断严格要求自身,提高污染防治能力,方能做到依法排污守法经营。

来源:砖瓦界,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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